1。按总建筑面积计算,这是商品房销售中最常用的计算方法,因为它包括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所以引起的纠纷最多。如果选择这种结算方式,就必须掌握分摊面积。
2。这种计算方法最大的优点是避免了分摊面积的问题,即分摊面积与您购买的房地产没有直接关系,但其单价会增加,因为无论如何结算,同一房地产的总价应该是一样的。
事实上,这种计算方法对项目开发规模较大、需要分期开发的开发商更为有利,因为尚未开工或竣工但需要参与分摊的公共建筑和商品房可能存在设计调整的情况,分摊计算将难以准确把握,且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大于3%的房间可以退房,因此因面积误差而退房的可能性增大。如果这样解决,退房的可能性就会降低。
3。按套(单位)计算这样,合同中只有总价,没有单价。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这种计价方式不进行面积差额结算,即今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是否存在差异,双方不再结算。这种方式更适合团购,因为根据《分摊暂行规定》,“商品房按整层或整层销售的,其销售面积包括本层或门的公共建筑面积,不参与其他楼层(门)同一公共建筑面积的分摊,其公共建筑面积不按其他楼层(门)分摊,“这样分摊面积的计算就更方便了。
当然,如果个人对某一套房子持乐观态度,开发商和建设单位的声誉比较好,同时,个人决定不管面积有多大、差别有多大都不退房,那么个人也可以选择这种定价方式。一旦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的面积,个人可多存一笔钱,费率为50%。按照这种定价方法,对于在乎面积差异的购房者来说,应该是最无忧的,因为即使是计算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也与购房者无关,但这种定价方法会使单体价格更高。
同时,主要问题是,目前测绘部门在测量房屋时,一般只提供三组数字,即总建筑面积、内建建筑面积和共有公共建筑面积,而没有提供使用面积的多少。这样一来,购房者在办理入住验收时,就缺乏客观的面积测算依据。如果委托测绘部门单独测量房屋,难度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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