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农贸市场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符合条件的城市农贸市场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城市农贸市场根据下列不同情况,确定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
(1)露天市场用地(农贸市场),街道两侧的菜市场和流动经营场所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二)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租给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的砖瓦结构房屋占用的土地,其使用权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三)个体工商户以集资、租赁等方式取得的由工商部门建设的营业用房,按照土地使用权属确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主体,未确定土地权属或者无偿使用土地的,实际使用者应当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因此,城市农业市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但在其他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实际使用者可以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本文对此也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您需要了解清楚。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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