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陷阱存在的原因
1、网络购物低价消费对消费者诱惑大
一般来说,网上商品比实体店的商品价格要相对便宜,多数人出于降低消费成本的考虑,会更青睐网上购物这一消费方式。现阶段大部分购物网站用支付宝等资金交易平台,对交易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保障。但是,网络购物价格相对较低也会表现出负面问题。为了弥补商品价格过低带来的低盈利,卖家也会从其他方面想方设法盈利。如他们会降低售后服务质量,取消售后服务或对产品的配件弄虚作假等,而消费者也会因为无法查看产品的实际信息,落入卖方所设的购物陷阱中。
2、消费者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不强
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即使小心谨慎防止落入网络购物陷阱,但仍有不少人无法规避。这一方面是因为不法分子制作的钓鱼网站通常与正规网站相似度非常高,消费者难以防备;另一方面是因为网民缺乏甄别网站真实身份的能力及手段。
3、网络经济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明显
在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网上交易获取信息的程度要相对高于传统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传统交易中常见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如从买方角度来说,减少了获取商品信息的成本,信息获取更加全面快捷,同时还可以对卖家进行比较和分析,从中判断最终在哪里消费。网络经济在大大降低了传统意义上信息不对称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主要表现在网络商品交易信息不对称、物流配送信息不对称和资金支付信息不对称三个方面。网络购物交易是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下进行的,在以上三种信息严重不对称现象的影响下,商家也会出于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在网页上发布虚假信息,夸大商品性能,诱导消费者做出购买决定,从而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我国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首先,对于如何确定网络购物交易平台以及网络商家之间的责任没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旦出现网络购物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交易平台、商家之间互相推卸责任,而监管部门也因缺乏法律依据不能做出相应的惩罚,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其次,我国的网络监管措施也尚不成熟,不能有效的管理网络交易行为。最后,国家对于网络交易的征税问题还不明确,也让许多商家不开具发票的行为“正当化”,使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没有明确证据,难以维权。
5、网络交易中的诚信度缺乏问题较突出
大多数情况下,一笔交易能否成功,买卖双方的信用保障十分关键。诚信问题在网络交易中至关重要,它对于网络购物的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中的诚信问题主要表现为网络交易行为缺乏必要的自律和严格的社会监管。一方面,商家为谋求利益最大化,往往用虚假信用度骗取消费者的信任,或者在货到付款的交易模式中,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对于高信用度的商家和原本以为安全的货到付款方式感到不信任;另一方面,有些消费者也会在交易中无故退货,或者货到付款时拒收商品,让商家蒙受一定损失。
针对网络购物陷阱的对策措施
1、消费者要多了解相关知识,有效避免网络购物陷阱
许多消费者遭遇网络购物陷阱是因为不了解网络购物的相关知识,较少关注网络购物陷阱的相关报道,盲目凭借自己的喜好上网进行购物等。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前一定要先掌握基本的网络购物安全常识,可以通过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用相关知识来武装自己,避免上当受骗。
2、健全网络购物法律制度,保障消费者网络购物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方法》《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于规范网络购物市场秩序,防范网络购物陷阱起到一定作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在网络交易中至关重要。
3、买卖双方应在诚信的基础上进行交易
商品的优质服务是网络购物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企业只有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才能进一步拓宽网络零售市场的渠道和发展空间。当然,诚信应建立在交易双方基础之上。消费者自身如果缺乏诚信,对于企业来说也有一定影响。只有网络购物市场中的买卖双方都诚信交易,才能不断优化网络购物市场的环境。
全文1.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