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能否干预孩子的抚养人选择?
时间:2023-07-01 08:52:03 44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当事人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因重病、残疾不能继续抚养的。其中一方有疾病或残疾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对儿童的教育和照顾。从孩子成长的角度看,不是“怎么换监护权”的问题但是一个改变孩子监护权的问题。随迁子女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有虐待行为,或者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财产分割或报复。

没有抚养孩子要回抚养权

之前从来没有抚养过孩子,之后也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在法律上,这主要表述为:出现了司法解释规定能够变更抚养权的情况,生父母其中一方提出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的请求。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出请求的一方需要证明存在以下的情况之一,才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具体来说包括了:1、对方存在虐待未成年子女的行为,或者继续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话,会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2、对方身患重病,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3、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4、其他法院认为是正当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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