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产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3-03-11 09:31:50 6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夫妻一方父母买房且写该方名字的一般不认为是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婚前买房离婚后怎么分房子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结婚后买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果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且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使用夫妻一方个人资产全款购买,房产证上写出资方个人名字,应认定为出资方个人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房本写单独所有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该房产婚前由一方独自出资购买,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下两种情况: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房地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赠与子女一方,该房地产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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