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了赔偿金应分配给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和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第二顺序继承人才会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的分配。当事人要求分割,赔偿协议未明确的赔偿项目,视为权利人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配过程中,应扣除这些费用,优先考虑被抚养人的权利。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的亲密关系、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密切程度、生活来源等因素进行适当分割,而不是等额分配。具体来说,法院可以根据案件进行判决。
死亡赔偿金给谁
死亡赔偿金应归死者的近亲属,即死者的父母、有配偶的归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包括寄养关系与收养关系所形成的近亲属。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全文6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