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进行抵押
耕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抵押,当事人按照规定取得的耕地使用权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抵押手续,当事人针对耕地所有权进行抵押的需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并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耕地使用权抵押之后不能违反抵押合同的约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土地使用权能否继承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三、土地使用权证地下包含吗
土地使用权证地下包含,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没有特别的规定和说明,土地登记包括登记土地平面的四至界限以及土地的上下立体空间,土地使用权就应当包括地表、地上和地下。反之,则需明确区分和标明土地地表使用权、地下使用权和地上使用权。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全文5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