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陈女士2007年1月在某知名电器某分店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热水器安装在家里。2008年1月该热水器发生漏水,导致陈女士家中100平米的地板全部浸泡。近日,陈女士将该电器公司和分店及生产热水器的厂家某卫生洁具(中国)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双倍赔偿热水器的损失6000元,并向其支付家具损失费、木地板损坏及修理更换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7万余元。
陈女士称,她2007年1月9日从某电器某分店购买了某品牌“防冻型”燃气热水器一台并安装到自己家里。2008年1月24日,热水器发生漏水事故,导致其住所内近100平米的“林”牌木地板全部浸泡。陈女士立即断水并将状况告知电器公司及厂家。当日下午,厂家派人到场,经查验后确认系该热水器水箱内胆冻裂漏水,造成陈女士家三室二厅全部积水达5厘米深,大量家具被水浸泡损坏。厂家随即要求陈女士马上将地板拆除排水,以防止损失扩大。后陈女士和电器公司及厂家多次协商未果,故将三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赔偿热水器的损失6000元,并向其支付家具损失费、木地板损坏及修理更换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7万余元。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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