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六级是否能获得额外的赔偿?
时间:2023-07-05 08:14:17 29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六级工伤不一定能赔35万多。情况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4个月;

2、保持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给予残疾津贴。标准如下:

(1)六级障碍是本人工资的60%,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社会保险费

(2)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经职工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

(4)支付本人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30个月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

六级工伤赔偿

工伤六级伤残的赔偿是: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医疗费根据医院出具的费用进行结算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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