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你好,我在深圳工作多年,现与拥有深圳户籍的老公刚结婚大半年,要三年后我的户口才能随迁入本市,现想将养老保险转入深圳,请问我这种情况需要怎样去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另外,在养老保险转入深圳后,到退休领取退休工资时是怎样计算转入深圳之前的工资标准的。
那么,如何才可以把养老保险转到深圳?需要哪些材料?相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
回复内容:
您的户籍现不在深圳,外地的社会保险是不能转入到深圳社保机构的。如果三年后随迁入本市,申请转入人到深圳市社保机构领取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到原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转移手续,凭原所在地社保机构员工养老保险转移凭单到我市社保机构查核(约20个工作日左右),经查核到帐后,属个人缴费的,直接到个人缴费窗口办理转入手续;
属在企业参保的,由企业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表》,提供转移单及内地缴费工资明细表、调动人员凭《调动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户籍迁入的凭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按规定处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经我市的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调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视为本市的缴费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合并计算。非经我市的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迁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转入养老保险金存入个人账户。如还有疑问,可拨打9688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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