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二、深圳保障性住房需要什么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申请人自行登录轮候申请系统,填报申请信息,在线打印,提交原件)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本市有效身份证和共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口本(申请人本市有效户口本和共同申请人的有效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居住证(限于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具有本市户籍,验原件收复印件(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除外))
5、关系证明(如户口本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需提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派出所证明等)
6、独生子女死亡相关证明材料(失独家庭需提供(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除外))
7、婚姻材料(初婚需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材料;再婚提供结婚证及离婚材料;丧偶提供丧偶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8、军官证、士兵证(配偶为现役军人的,需提交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9、学历或职称证明(公租房申请,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需提交
安居房申请,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规定的人才需提交)
10、残疾证(限于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11、抚恤定补优抚证(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12、就学迁出证明(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迁出的需市公安局出具相关证明;成年子女因就学迁出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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