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按照投资形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这些形式,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股东可以以哪些东西进行出资
股东可以以货币或实物、工业产权、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工业产权、非专利珠或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对象,必须对价格进行评估,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毛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发起人可以以货币或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和定价,核实财产,折合为股份。不得高估或低估价格。
二、我国的公司法能否以技术出资
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技术进行出资。通过技术进行出资的就需要对技术进行估值,确定出资的数额。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东出资应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文5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