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需要遵循哪些规定
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需要遵循的规定是: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3.劳动鉴定委员会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
4.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二、职工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职工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的材料有的要求如下: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三、工伤残疾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里面对工伤伤残等级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类说明: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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