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取暖电价收费标准:
采暖用电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的“煤改电”居民家庭,可结合家庭采暖用电实际向所在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在以下三种计价方式中,自主选择最经济的计费方式。
1、峰谷时段计价方式:采暖用电执行峰谷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不执行阶梯电价,峰谷时段划分和用电价格根据居民用户类别执行。
2、用电量计价方式: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期用电量在各市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用电量额度范围内(采暖期用电量额度=2600千瓦时/月乘采暖期供暖月),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元/千瓦时执行。
3、平段电价计价方式:采暖用电不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用电价格0.477元/千瓦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第一条
凡居住在授时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时部住宅楼、集体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户,均应按规定交纳取暖费。
第二条
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5元,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
青岛什么时候交取暖费
青岛交取暖费的时间为9月1日到11月15日。
取暖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按面积收费供热价格:房改房供热价格23元/平方米;不带电梯商品房20.7元/平方米;带电梯商品房19.55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33元/平方米;
2、实行两部制热价供热价格:居民基本热价带电梯商品房为5.85元/平方米,不带电梯商品房为6.21元/平方米;房改房为6.9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68元/千瓦时。非居民基本热价9.9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23元/千瓦时。
冬季室内卫生对温度要求如下:
1、室温: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2、垂直温差: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
3、水平温差: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
法律依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热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热价定价机关)制定。
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热价,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热价。
具备条件的地区,热价可以由热力企业(单位)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条件和程序另行制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