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所交纳的定金在某些情况下是无法退还的,该行为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在交易过程中,如若债务人能够按照合约规定执行相关义务,那么其原先所支付的定金便应在计算价格或收取款项过程中予以扣除。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遵循合约规定履行相应义务,或者其行为未能达到合同预设目标,那么其将无权向对方申请返还定金。同样地,倘若接受定金的一方在交易过程中没有遵循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者未能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他们也需要对原定金额进行双倍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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