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不动产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1。房屋不动产登记的程序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登记请求时,请求人可以撤回登记请求。
2。登记事项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登记完毕。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后,应当依法向申请人颁发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书。
3。个人或单位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搬迁登记时,需要按规定提交完整的资料,特别是需要随身携带的原始资料。
房屋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信息?
1。房地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信息,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不动产权属证明应附原件;契税缴纳或减免契税证明应附原件;证明不动产权利属于交易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交换合同、赠与合同、遗赠证明等,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搬迁安置产权交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以及其他证明该不动产权利属于交易的材料。三。房地产测绘资料,包括地块图、房屋测绘报表、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户型图等相关房地产边界、空间边界、面积证明资料;如原土地使用权类型已划拨,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和土地出让金支付凭证,并提供其他必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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