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面积差异问题的处理方法,其流程如下所示:当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之间的差值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时,则按照之前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中所规定的价格来核算实际购买面积所需的款项;
然而,若房屋面积的误差超过了百分之三,那么作为买方的您便拥有了选择权——可要求终止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所有费用以及相关利息。在此情况下,如果您希望仍旧坚持购买此房产,那么具体的费用将需要根据实际购买面积的比例进行重新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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