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公款三万元以上的能判刑。国家工作人员有贪污行为,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以上的,构成贪污罪。或者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是构成法定情形的,也构成贪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贪污罪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二)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三)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四)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二、贪污罪追诉时效
刑事上的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国家对犯罪人能够进行刑事追究的有效期限。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有效期限,国家就不能继续行使刑事追诉权。也就是说,就算行为人已经构成了犯罪,如果超过了追诉时效,这时候国家对犯罪人就不能行使相应的刑罚权。根据刑法规定,追诉时效设置四个档次,具体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对于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经过20年后的追诉时效后,国家就不能再行使刑事追究权。而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因此,行为人触犯贪污罪的,经过20年的追诉时效之后,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追诉时效蕴含了延长这一种情形,如果行为人触犯贪污犯罪,已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但是行为人逃避侦查和审判的,这时候贪污罪的追诉时效就不受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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