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追加起诉的司法解释就是检察院发现案件中存在遗嘱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根据最新的证据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的,可以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追加为了起诉对象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个条件:1、被追加的被告是否是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2、原告是否同意追加;3、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追加。
一、被告申请追加第三人可以吗
是可以的。原被告,及与案件审理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都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要求第三人参加诉讼。
对于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发现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没有提起诉讼的,不管原告同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均应该依职权通知追加该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三人认为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虽无独立的诉讼请求,但认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
原告申请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
被告申请追加,原告同意的可以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不同意追加的,视为已放弃对该第三人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依职权追加该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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