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送的房产可以收回吗
赠送的房产是否可以收回,首先需要看赠与的而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了,那么赠与的房子就不能收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房产赠与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房产赠与需满足的条件有: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提交什么资料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提交的资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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