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一、虚开增值税罪的构成要件
虚开增值税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破坏经济秩序罪的本质特征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且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有哪些形式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分别为:
1.开具“大头小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拆本使用,单联填开”发票。
3.“撕联填开”发票,即“鸳鸯票”。
4.“对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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