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的内容如下:
(一)双方的姓名或者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及编号;
(三)房地产座位、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和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性质;
(六)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手房合同买方离婚归属法律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对于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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