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领取是有条件的,自愿辞职的是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不过,单位有义务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协商不成,只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或者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自己主动离职是否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自己主动离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领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超过60日未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
失业保险基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法律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的基本生活费。
失业保险是对失业人员在没有工作的时间内失去工资的一种临时性的补偿。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在一年到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二、申领失业保险须符合什么法定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须符合的法定条件为:劳动者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这三个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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