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员工是否来自外地,企业都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我国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里的单位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商投资企业、城市私营企业和其他城市企业。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未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企业雇用外来务工人员要交公积金吗
根据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因此单位有义务为在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港、澳、台人员及未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
且包括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缴纳公积金,
即使是单位聘用的农村户籍劳动者也应参照本单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成都),
即企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义务并不因职工为外来务工人员而取消,企业同样必须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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