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访房屋能否强制拆迁维权?非法强拆维权的一般途径如下:
1。当面临非法侵权威胁时,正式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书面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如有侵权行为,立即报警求助。3。被侵权后,要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在适当的时候,应当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诉讼。公安机关对行政不作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答复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法定义务的申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接受申请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造成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补偿。”。《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财产和公共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下列情形之一,侵犯财产权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三)非法征收、征用财产;(四)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违法行为。2001年6月26日,最高法院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诉讼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它可以促进纠纷的解决,通过诉讼获得合理的赔偿。第二,征地补偿纠纷及其解决。一是赔偿标准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定。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的性质是民事纠纷,当事人是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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