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消费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18至60岁的中国公民;
2、有效居住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3、借款人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有能力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4、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品;
5、最高贷款额为房屋评估值的70%;商品房、别墅不超过60%;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附加条件。
购房用途抵押消费贷款全面叫停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表示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中易安房地产担保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总经理宛玉敏介绍:节后北京已经开始严格执行暂停一切购房用途抵押消费贷款的发放,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对于其他用途的抵押消费贷款,银行也开始缩短年限、更加严控放款方式、并进行必须的贷后审查。
她认为,由于二套、三套房贷的政策严控,加之交易过程中售房人对于售房资金需求的迫切程度以及某些房产不具备贷款条件,很多购房者会选择通过自有住房抵押获得贷款用于再次购买房产,而且这种需求也是切实存在的。由于该政策出台时间在十一国庆节前一日且没有政策执行的缓冲期,因此很多有此需求的借款人也未能搭乘上末班车。预计住房抵押消费贷款量会出现下降趋势,存量房交易量也会受此影响。看来今年房地产市场的冬天已经提前来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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