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违约金过低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给予增加。违约情况有将房地产分离出卖;与中介恶意串通;故意隐瞒产权主体问题,故意隐瞒具有优先购买权主体的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价格欺诈显失公平;一房二卖;非法转让限制房产等。
一、委托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什么
法律并没有规定委托合同违约金上限。违约金由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但是与实际造成的损失相比,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购房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购房合同的违约赔偿标准是:1、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按其约定;2、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降低或增加;3、未约定的,可根据实际损失,协商确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三、违约金一定要按合同给吗?
违约金不一定要按合同给,如果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予以调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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