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适用法律层面,当事人可申请取保候审。
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之明文规定,如涉嫌犯罪之人或被告人身患重大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安全带来潜在威胁之状况下,则可依法准予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