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阜新市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
《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15号)
第十三条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印刷涉及国家秘密的印件的,还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必须依照本章的规定办理手续。
二、阜新市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审批依据
【行政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第十三条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印刷涉及国家秘密的印件的,还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三、阜新市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办理地点
阜新市细河区四合路17号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宣传部窗口
四、阜新市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全文4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