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还需要交物业费吗
时间:2023-07-23 10:33:00 3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如果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需要缴纳物业费

业主并非不可以因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而拒交物业费,而要满足一定条件,否则业主仍然应当交纳物业费。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成立业委后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委员会需要重新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来为自己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合同到期拒不交物业费有哪些后果?

拒交物业费的情形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4)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

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5)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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