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汕头市网上办事大厅南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0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南澳县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个人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原材料林基地建设、建立购销台账制度,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5.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南澳县行政服务中心农林服务窗口或南澳县农业局林政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个人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原材料林基地建设、建立购销台账制度,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5.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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