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根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州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促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化。经研究,决定成立海西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于明臻州政府副州长、州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赵永寿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州安委会
副主任
焦文州安监局局长、州安委会副主任
成员:杨雅馨州总工会副主席
江天宇州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马永峰州公安局副局长
王惠斌州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袁彬州安监局副局长
白元勋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安监局,焦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彬同志为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委员会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对全州范围内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审查,对各市、县、行委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经济损失、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责任认定、责任追究、整改措施以及事故调查程序的合法性等进行审核。对各地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必要时直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较大事故,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全文5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