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房产继承的规定和影响。通常情况下,一个家庭不会拥有多套房产,因为房产是继承的,前提是必须符合相应的继承规定。如果户口属于城市户口,那么基本上无法继承。继承来的宅基地是可以使用的,属于地随房走,基本上就是继承了房子,地也就算“继承”了,一般不算一户多宅。如果继承后,是一户一宅,在正常使用中,即合法;但如果继承来的宅基地在长期闲置中,形成一户多宅,那么就是不合法。
通常情况下,一个家庭不会拥有多套房产,因为房产是继承的,前提是必须符合相应的继承规定。如果户口属于城市户口,那么基本上无法继承。继承来的宅基地是可以使用的,属于地随房走,基本上就是继承了房子,地也就算“继承”了,一般不算一户多宅。如果继承后,是一户一宅,在正常使用中,即合法;但如果继承来的宅基地在长期闲置中,形成一户多宅,那么就是不合法。
继承房子算一户多宅吗?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共有权人可以依法处分房屋所有权,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房屋户数,则是指一个房屋内居住的人数,与宅数并无必然联系。因此,继承房子不算一户多宅。
继承房产的户数与宅数并无必然联系,因此继承房子不算一户多宅。同时,继承来的宅基地是可以使用的,属于地随房走,但若长期闲置则可能形成一户多宅,不合法。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房屋所有人、共有权人可以依法处分房屋所有权,但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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