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无子无女如何确定监护人
民法典规定,老人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前,可以通过意定的方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意定监护人要签订协议书。只要双方愿意,老人可以找任何人当自己的监护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履行监护职责包括遗赠扶养协议中的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同时,监护人也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二、意定监护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主体要求做出意定监护的主体必须是成年人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或无、限民事行为能力人直接适用法定监护而不适用意定监护。
2、意定监护人的范围(1)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近亲属以外的亲属或者朋友,在其愿意并具备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成为意定监护人。(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组织。何为“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组织”,法律并未明确,可以包括以下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除此外,其他的养老院、公益组织等也可以担任监护人,具体适用上,只要是法律未禁止且具备监护能力的组织,都可以成为监护人。
3、协商确定监护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意定监护协议带有人身属性,且涉及被监护人将来的重大利益,故为确保有据可查,必须以书面形式设立。
4、意定监护是在做出意定监护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才生效的。
5、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这充分显示了民事意思自治原则。
6、意定监护不影响法定继承。意定监护和法定继承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不是一回事。
三、监护权的取得方式
1、自然取得:即亲生父母在其孩子出生后自然取得对其孩子的监护权。
2、承继取得:未成年人的亲生父母离婚后,如果和他人结婚,其继任配偶,即孩子的继父母通过婚姻关系取得对这个孩子的监护权。
3、法院或者民政部门指定取得:当本来拥有专属监护权的亲生父母没有监护的能力或者不正当履行监护义务的,由法院或者民政部门指定未成年人的其他合适的近亲属或者村委会、居委会作为监护人,以及指定其他人员收养,或者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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