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就法院如何立案这个问题,为你做出以下解释: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你的立案必须在以上范围之内。本文主要介绍民事诉讼案件立案。
2、去哪个法院立案
(1)地域管辖。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针对合同案件还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针对侵权案件,还可以由侵权行为地的法院来管辖。所以,你必须到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去立案,才会被受理。比如,被告人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北京朝阳区,就应该由北京朝阳区的法院来管辖。
(2)级别管辖。一般的案件都是由区、县一级的基层法院管辖。如果案件标的额很大,如超过5000万,就应当在北京一中院或者二中院来受理,而不是区县的基层法院受理。
3、去该法院的立案庭或者派出法庭立案基层法院一般都设有派出法庭,有的地方由法院的立案庭统一立案,然后分到下面法庭审理,有的地方则分散到各法庭立案,最好事先打电话咨询相应法院。
4、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1)民事起诉状。应当写明原告信息、被告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致送法院、原告签名盖章并注明日期。注意事项:原被告身份信息如果是自然人,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可以是经常居住地)、联系电话,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写准确的名称(以登记名称为准)、地址(注册登记地址,如果实际营业地与登记地址不一致,应同时写明实际营业地,便于法院送达法律文书)、法定代表人及职务,联系方式。诉状应提交多份,法院留一份,每个被告一份由法院发给被告,原告自已也应当保留一份。
(2)当事人身份信息及委托手续。原告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工商局网站查询的企业信息打印件。如果委托其他公民代理的,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基本证据复印件。总的原则是诉状所涉及的人、事、物都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据复印件应提交多份,法院一份,每个被告一份由法院发给被告,原告自己留存原件开庭时质证。
(4)管辖证据。如果上述当事人身份信息、基本证据能够包括管辖证据,则无须单独提交。如果不包括则应当另行提交。比如口头借款合同,要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那么获得被告的户籍登记地址或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就是管辖证据。
(5)再次起诉证据。针对以前起诉过的案件,比如离婚案件要经过六个月才能再行起诉等。
5、立案程序如何取排队号——递交立案材料——审查不合格——修改——审查合格——编立案号——填写原告送达地址确认书——开具诉讼费缴费通知——去交费窗口或者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换领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将票据存档联交给立案法官——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这只是一般的程序,具体到各个法院或者各个法院的不同法庭、不同法官做法会有所不同。
6、立案之后的事情立案成功后,立案的法院或者法庭会在三日内将案件分到具体审判人员手中。书记员会给被告送达起诉状、给予15天的答辩期等,确定开庭时间后,会通知原告开庭时间、地点及应携带的身份证件和证据原件,具体什么时候通知开庭,北京朝阳法院一般是20-30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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