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情况有: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并支付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一方婚前出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以一方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证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等分割。
婚姻期间请求房产分割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总之,根据新的民法典,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购房及其产生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后不能进行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所以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大家一定要区分清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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