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平川工商分局成功调解了一起网购服装消费纠纷案件,为消费者调解退还了全部货款。这是平川工商分局首次运用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成功调解的网购消费纠纷。
近日,平川工商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肖先生投诉,称于2014年1月10日通过网络网购了一件价值139元的棉衣,而商家承诺10天内可以到货,但至今货未到,肖先生多次查询物流记录,发现货还在江苏境内。为此,他曾多次联系商家要求商家尽快发货,可对方不予理睬。由于商家在江苏,肖先生无奈之下来到12315指挥中心投诉,要求商家退款。
平川工商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后,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向商家耐心讲解了新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消法规定: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于当日全额退回消费者的全部货款,共计139元,消费者对工商部门协调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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