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无意识所引发的致人轻微伤一级的法律责任问题,需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剖析。
在无法预知亦或无法抵抗的突发状况下造成他人轻微伤一级的现象,通常并无需负起刑事上的相应责任;
但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若由于个人疏漏、大意等原因导致他人轻微伤一级的情形,例如,应得预见到自身行为可能会给他人带来危险却未予察觉,又或是已经预料到却过分轻视其风险从而未能及时预防,那么在这类情况下,当事人很可能须承担刑事上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