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武汉交强险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武汉交强险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交强险赔偿主要包含以下几项大费用: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用;4、交通费;5、住院伙食补助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残疾辅助器具费;10、死亡赔偿金;11、丧葬费;12、被扶养人生活费;13、财产直接损失;14、车辆减值损失;15、车辆停运损失费;16、精神损害赔偿。其中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治疗、休养而不能正常上班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城镇居民或城镇无固计算时间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伤残的可计算至应当定残日前一天。按法定劳动年龄从16周岁计算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商业保险的话根据签订合同不同赔付标准不同。
一、交强险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二、保险合同是什么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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