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医院出现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
在医院出现医疗事故时,患者或家属首要可寻求的部门是当地卫生局。
1.卫生局作为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医疗事故的处理。患者可以选择直接向卫生局反映情况,要求介入调查并处理。
2.患者或家属也拥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以寻求司法救济。但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选择了向法院起诉,同时向卫生局提出的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将被视为无效,已受理的也将终止处理。
二、医疗事故向卫生局反映的流程
向卫生局反映医疗事故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患者或家属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病历记录、诊断报告、医疗费用清单等,以证明医疗事故的发生及其损害后果。
2.将证据材料提交至当地卫生局,并详细陈述医疗事故的经过及自身诉求。
3.卫生局在收到反映后,将依法组织专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根据调查结果,卫生局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对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对医务人员的责任追究以及对患者的赔偿等。
三、发生医疗事故医院如何报告
1.当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事故的发生经过、初步判断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后果以及已经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2.对于某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如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等,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医疗机构还应当按照规定对医疗事故进行内部调查处理,查明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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