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副国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我国目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周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官等级的确定,以法官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等为依据。法官等级晋升采取,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方式,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一线办案岗位法官可以特别选升。
法院院长启动审判监督有什么流程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发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的,可以交审判委员会处理,进行审判监督程序。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十六条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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