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生育保险制度的男性,在满足特定前提条件下,有权报销其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
具体来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参保男职工,便可有资格申请享受一次性的生育津贴:
(1)必须完全遵守国家的生育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生育条件;
(2)其配偶无论是自然分娩还是因病理原因导致流产,期间用人单位均应已经依法参加了生育保险并且为该男员工足额按时(排除了补缴、欠缴和中途停缴的情况)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超过十个月;
(3)需要注意的是,其配偶并没有被纳入生育保险的保障范畴内,而且本次生育的是第一个孩子。
对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的男职工而言,他们有权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相应的补贴标准如下:
若生育结果为流产,则补贴金额为200元人民币;若是顺产,则补贴金额为1200元人民币;若是难产或是多胞胎生育,则补贴最高可达2000元人民币。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前,男职工须提供详实齐全的证据材料,包括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明文件、结婚证书、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医院出院记录以及详细的费用清单(以上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其副本)、以及自己的健康证件、原始发票以及配偶户口所在地区的街道办事处(城镇)提供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的证明。
同时,他们还需要将这些材料送至其单位社保关系所在的市级、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有关一次性生育补贴的申报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在仔细审查核实这些申请材料之后,会打印出《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算清单》以供申请人确认签名,然后再进行补贴款项发放。
对于《生育状况证明》或者《第一胎生育证》,则需由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开具。
对于失业时间证明书则无需提供,但仍然需要配偶户口所在地区的街道办事处(城镇)提供加盖公章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的证明。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全文8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