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et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2条: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院审理符合本法第157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目标金额低于各省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的30%,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适用本章规定,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确认调解协议的案件、实现担保权益的案件。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为一审、终审案件。组成合议庭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其他案件由一名法官审理
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相互转换的条件
<1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
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而不是从程序转换的时间开始计算。
(3)如果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审判,则补充举证期限。
,人民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不足三十日的,人民法院应当补充当事人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当事人同意的除外。普通程序转简易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注:判决由法院作出。
(1)该原则规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无论在审理过程中情况是否发生变化,均不得采用简易程序审理。
(2)转换条件:双方自愿,法院审查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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