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增加
时间:2023-05-01 17:10:33 29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重庆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实施至今,一直没有调整过职工生育保险支付标准,但通过3年时间的运行,在确保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前提下,决定首次提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参保职工怀孕生娃娃的医疗费报销提高了!重庆市劳动保障局发布消息,从3月1日零时起,调整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最高可报销3100元。此外,还将生育并发症支付范围由13种增至27种。

一、首调职工生育保险支付标准最大幅度达900元

据了解,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是从2005年9月1起正式实施。

“调整幅度最高幅度达到900元。”该负责人解释称,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包括女职工产前检查、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和计划生育手术费,而每个项目在不同等级医院报销的额度又不一样。比如实施剖宫产项目,一级医院为2500元,二级医院为3000元,三级医院为3100元。在这个项目中,二级医院的支付标准从现行的2100元增至3000元,整整提高900元。

二、生育并发症支付范围扩大由13种增至27种

“因生育保险基金略有结余,本次还扩大了生育并发症支付范围。”该负责人称,在现有予以支付的13种生育并发症的基础上,新增了14种生育并发症,这使参保职工享受的支付项目更多。

该负责人说,原有的13种包括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妊娠肝内胆汁瘀积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妊娠糖尿病、急性脂肪肝、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产褥期感染、产后尿潴留、乳腺炎。

新增的14种包括妊娠剧吐、轮廓胎盘、血管前置、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宫颈及阴道裂伤、子宫内翻、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染综合症、产娠中暑、产娠期精神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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