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或了解房源信息
进行二手房买卖首要的就是要发布或了解房源信息,一种是通过亲朋好友介绍;另一种是通过报纸、网络等刊登出售或求购信息。相比较两种方式,第二种方式的选择面较宽,但买卖双方需要认真识别信息的真实性,以避免受到无谓的打扰,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看房、挑房
作为买方,通过了解房源信息,选好目标房源后,接下来就需要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了。考察分为两个层面,一足落实房屋是否可以上市交易以及房屋的权属和性质;二是看房屋本身的现状,如房屋的户型结构、质量状况、水电暖是否能正常使用,小区环境、物业管理如何等。
作为卖方,最好了解一下买方的付款能力和资信状况。
三、买卖双方初步达成意向、买方交付定金
通过看房,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达成初步意向。这时候,通常需要买方交付一部分定金,以作为双方将来签约的一个保证,防止卖方将房再卖给他人,同时也对买方构成一个约束。签约之后,定金可抵作房款。
四、谈判签约,买方向卖方支付首付款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合同是解决纠纷时最重要的依据,因此买卖双方对于每个条款都要慎重考虑,认真审查。对房屋状况,付款方式和时间、过户期限、房屋交付的时间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争议解决等条款都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由于房屋具有不动产的特殊属性,房产转移以过户登记为准,不可能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对买卖双方来讲,无论是先付款还是先过户都会对另一方造成很大的风险。所以通常买卖双方都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签订合同后先付首付款,过户手续完成后,再支付剩余房款。
因此,一般而言,签订合同当日或一定期限内,买方需向卖方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具体比例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五、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即可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提交过户材料。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六、买方支付剩余房款
如果全款(指不需要贷款的客户),买卖双方自行划转的,一般在过户完毕当天或几日内由买方直接向卖方支付剩余房款。
如果买方申请贷款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买卖双方需到银行进行贷款申请,由银行对房屋进行评估并审核买方的相关资质,在银行主持下进行面签,审核合格后银行发放批贷通知,双方到房屋交易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然后银行凭房产证或契税发票直接将款放至卖方账户。
如果选择资金监管的,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共卖双方与银行签订《存量房的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卖方将全部或部分房款存入专管账户,待约定的条件成就时(通常凭契税发票或房产证),银行依申请直接将款划人卖方账户。
七、交钥匙
产权过户完毕,卖方收到全款后,买方与卖方将房屋的水、电、暖有线电视、物业费等费用结清,卖方将房屋钥匙交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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