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劳动者而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辞职即可解除劳务派遣合同,不过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
2.用人单位如果提前解除劳务派遣,除存在劳动者过错的情形,其他的都要求支付赔偿。
一、辞职公司不批?怎么办?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劳动者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同意,到期交接完工作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不结清工资,或者不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或者未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其改正,造成损失的,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二、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
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合法的,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
我们都知道,如果用人单位适用《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负有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那么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还负有上述给付义务呢?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因为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三、在试用期能辞职么
试用期劳动者可以辞职,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存在一般没有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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