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也就是侦查阶段)律师是没权查阅卷宗的,只有案卷到了检察院,律师才有权利申请查阅卷宗。
一、刑事一般程序
第一阶段:报案。刑事案件发生后,如果有被害人、第三人报案,一个刑事案件的程序前期就等于是启动了。第二阶段:公安初查。公安机关受理报案之后,被害人和律师要配合公安机关展开初查工作,查明关键案件事实之后,确定本案存在基本犯罪事实,以决定是否立案。第三阶段: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在公安机关初查结束后,被害人和律师要根据初查结果,与公安机关侦查、法制等部门充分沟通,配合公安机关将案件正式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破工作。第四阶段:侦查工作结束,公安机关提交《起诉意见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第五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侦查阶段结束之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之后,将所有案件证据材料进行提取、固定、装卷,然后将案件卷宗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第六阶段:审判阶段。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决定开庭审判。法院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被告人做出有罪或无罪判决。
二、死刑核准期间可以申诉吗
死刑核准期间可以申诉。
对死刑复核监督案件的审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审查人民法院移送的材料、下级人民检察院报送的相关案卷材料、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受委托的律师提交的材料;
(二)向下级人民检察院调取案件审查报告、公诉意见书、出庭意见书等,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三)向人民法院调阅或者查阅案卷材料;
(四)核实或者委托核实主要证据;
(五)讯问被告人、听取受委托的律师的意见;
(六)就有关技术性问题向专门机构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咨询,或者委托进行证据审查;
(七)需要采取的其他方式。
三、刑事案件法院审判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审判程序:1、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2、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3、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5、被告人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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