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领取时间:
1、日期:3月23日—4月1日(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2、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1、窗口领取:针对市区考生。
地点:苏州市司法局105室(十梓街429号)。
2、送证上门,集中颁证:针对在申领时登记在昆山市、太仓市、常熟市、张家港市和吴江区领取的考生。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地司法局电话通知。
各地司法局联系电话如下:
张家港市咨询电话58685428
昆山市咨询电话57507625
太仓市咨询电话53535145
常熟市咨询电话52783520
吴江区咨询电话63980643
1、按照司法部要求,为了对申请人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前来领取;
2、申领人现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可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3、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本人不能按时前来领取的,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代为保管其资格证书,在4月30日前(双休及节假日除外)由本人前来领取。
咨询电话:0512-65125021、6524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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