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编码:JS050000GA-XK-0032
许可主体:苏州市公安局
事项性质: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六、第十七、十八条;
江苏省经贸委、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质监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实行备案制的通知。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新区塔园路北驰云路1号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45
窗口电话:96122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购车发票。
3、车辆合格证。
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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