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管辖权。首先,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否有选择管辖权的书面协议如果有选择管辖权的书面协议,并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和《民事诉讼意见》第24条的规定,本协议应用于确定主管法院。如果销售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权的协议,或者选择管辖权的协议无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或者交付地没有明确约定的,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和第3条,(二)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地或者交付地有明确约定的,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1.如果合同未实际履行,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18条和《买卖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和第3条,当事人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十九条和《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或者以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协议的,以变更后的协议确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未能以上述方式更改原始协议,或在不涉及履行地点的情况下更改原始合同,履行地点仍应按照原始合同的规定确定,在立案时,这个问题很难与法律原则保持一致。实际上,每个法庭都是不同的。在苏州,即使您在常熟领取并履行合同,但未履行付款,您也不会在常熟接受诉讼,除非合同中明确说明另一方是外国人。他们将支付纠纷推到付款人所在地提起诉讼。所以不要研究管辖权。去被告所在地最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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